2012年9月18日 星期二

散戶也可借券賣出

2011年11月22日
針對金管會調整借券放空額度,金管會22日指出,觀察這兩天的台股成交量,22日台股成交量新台幣896.69億元,與21日成交量862億元相較,並沒有因管控借券政策,導致成交量萎縮的情況。

為避免大量借券賣出,影響國內市場秩序,金管會21日晚間宣布,依證券交易法第18條第2項、第60條第1項第3款及第138條第1項第11款暨有價證券得為融資融券標準第6條規定,調整每日盤中借券賣出委託數量的額度控管基準。


金管會表示,每日盤中借券賣出委託數量的額度由原「上市(櫃)股份或受益權單位數的3%」修正為「該種有價證券前30個營業日之日平均成交數量的20%」,並由證交所每日對外公告當日可借券賣出數量。


不過,市場認為,現行政府借券放空政策對散戶有不公平的現象,金管會證期局主秘吳桂茂22日說明,台灣50成分股、台灣中型100指數及台灣資訊科技指數的股票,不論外資借券、散戶融券都可以平盤以下放空,其餘股票都不可以平盤以下放空,並沒有獨厚借券情形。


至於市場質疑,外資借券可以利用增資股償還,散戶融券卻不行,吳桂茂說,實際制度設計上不論借券、融券都可利用增資股償還,並且外資只能借券不能融券,散戶則借券、融券都可。
(九成以上借券人是外資)

對於借券、融券有配額相關問題,吳桂茂強調,借券餘額與融券餘額合併計算若超過股票股份或受益單位20%,證交所及櫃買中心就要進行分配作業,而且金管會發佈新限制,每天盤中借券賣出不可以超過最近30個交易日平均成交量20%的規範,借券放空沒有不公平。